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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制造商为什么不能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为什么不削减中间商并自己保留利润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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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条回答

Piece & Co

2019-11-22 11:20  Piece & Co

 
 
通过分销商销售产品有利弊,这基本上就是我们现有的汽车制造商/经销商特许经营系统中的产品。
 
经销商劣势(从汽车制造商的角度来看):
 
对日常运营几乎没有控制。经销商可以制定自己的客户服务政策(并在不同级别上执行它们),决定从事使品牌贬值的广告和营销实践,奉行惹恼公众的销售策略等,而制造商几乎无能为力关于它。制造商可以创建复杂的客户满意度指标,经销商必须满足这些条件才能成为零售商,但是这些程序并不总是有效的。
“堆叠”特许经营使品牌贬值。如果您所在的都会区有10个同品牌经销商竞争客户,那么他们通常会采取降低产品价值的广告和营销方式。
与每个经销商保持商业关系需要花费金钱。如果您有4,000个经销商而不是1,000个经销商,那么您将在分销,零售支持人员等上花费更多。特许经营费可以抵消这些费用,但不能完全抵消。
最终客户对品牌的印象不一。有些经销商很棒,有些则很糟糕。如果经销商不好,他们可以使顾客远离品牌。如果经销商的设施破旧,消费者会得到错误的印象。等等。当您看到星巴克或苹果等成功的国家公司零售商时,您将获得令人难以置信的一致性。每个星巴克看上去都像其他星巴克一样,每个Apple商店都具有相同的基本设置和人员配备等。公司培训可确保每个商店中的饮料名称相同,解决每个客户服务问题的方式都相同,等等。品牌。
 
基本上,最大的缺点是经销商是独立的企业。当汽车制造商与经销商合作时,他们必须相信经销商会做得很好。
 
经销商优势(从汽车制造商的角度来看):
 
目的简单。建造汽车的业务根本不像向公众出售汽车的业务。他们需要不同的技能和思维方式。通过“外包”零售,汽车制造商可以缩小他们的关注范围。尽管有些公司(如Apple)能够成功地管理大型制造业务和大型零售业务,但我认为这是该规则的例外。大多数制造商不零售,大多数零售商也不生产产品。
减少资金需求。在北美,大型汽车经销店的建造成本可能为20-30百万美元。该费用不包括经销店所在地的土地成本,也不包括运营成本。建立和维护一个全国性的零售网络将需要大量资金,而对于较小的汽车制造商来说(特别是刚开始运作时),该资金需求可能太大了。通过向经销商出售特许经营权,汽车制造商可以增加手头的资本,而不是将其投资于工厂。
保证(或几乎保证)现金流量。这在汽车行业之外鲜为人知,但汽车制造商认为,当汽车碰到经销商的很多时,它就会被“出售”,而当它最终进入某人的车道时,则不是。这是因为汽车制造商将其库存出售给经销商,然后由经销商将库存零售给公众。大多数汽车制造商都要求经销商作为其特许经营的条件定期对其进行盘点,这意味着汽车制造商始终可以向其经销商出售汽车(即使公众不购买)。当然,汽车制造商不可能走得太远,但是在2008年的黑暗日子里,通用汽车和克莱斯勒-吉普-道奇经销商从汽车制造商那里获取了更多库存,以帮助保持公司的生存。
本地营销伙伴。每个汽车市场都有所不同,当地的专业知识很有用。丹佛山麓的经销商想要的车辆组合与东德克萨斯州的经销商不同,因为这些地区的人们有不同的需求。经销商可以订购他们认为客户愿意购买的汽车,而汽车制造商可以构建订购的产品,而不必试图猜测哪种包装/功能在任何特定市场上效果最好。此外,经销商可以建立公司汽车制造商可能难以建立的社区关系。
当地客户服务提供商。汽车非常复杂,一旦有数十万辆汽车开着车,您就需要一个服务中心网络来进行保修维修,召回和提供维修服务。
 
尽管经销商有一些严重的担忧,但它们为新的汽车制造商提供了最佳的增长途径,这就是我们拥有它们的主要原因。他们不需要花费任何资金(至少在短期内),因为汽车制造商通常会在事情进展时要求收取特许经营费。随着时间的流逝,汽车制造商变得更加稳定,经销商的现金流和资本收益将减少。*许多汽车高管只愿意买断他们所有的特许经营权并接管一切,因为这可能会增加他们在汽车行业的利润。长跑。
 
但是,根据特许经营保护法,这实际上是不可行的。
 
*注意:在过去的十年中,福特,通用汽车和克莱斯勒在所有时候都依靠他们的经销商来增加库存,即使公众不购买也是如此。与经销商的这种关系有助于创造现金流并保持运转。汽车制造商永远不知道何时会有一批独立融资的商业伙伴派上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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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dio 412

2019-11-22 11:21  Studio 412

 一些州确实允许直接销售。许多法律都禁止制造商与自己的加盟商竞争。一些州有法律禁止在经销商以外进行销售。这些反竞争法律是否会继续存在是个问题,但是那些保护经销商免受制造商影响的经销商的法律才有意义。保护经销商免于因某些人想购买其他品牌的汽车而倒闭的法律没有任何意义。如果像特斯拉这样的公司改用经销模式,售出了更多或更多的汽车(通用汽车声称经销模式更好,因此他们应该以这种方式销售更多的汽车),那么抱怨的经销权仍将失去销售。
 
问题在于,通用汽车等大公司正试图对硬币的两面进行争论。一方面,他们说经销商模式更适合客户,并为他们提供优势。另一方面,当特斯拉这样的公司出现,拥有直接的销售渠道,而顾客更喜欢它时,通用汽车表示,这给特斯拉带来了不公平的优势。问题在于法律是有保护经销商不受其影响的,因此,尽管经销商希望拥有这样的法律是有意义的,但通用汽车反对那些有利于制造商的法律是合理的,而不是相反。
 
如果经销商模式更好地运作,这是否会使特斯拉及其客户处于不利地位?
 
如果没有经销商网络,该行业永远不会起步。但是,如果客户可以选择从经销店或工厂展厅购买汽车,则应该选择他们最喜欢的汽车。拒绝给他们机会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如果同一辆车在经销商处以相同的价格出售,而不是在工厂展示厅出售,那将不会改变市场的竞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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