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加州法官驳回7-Eleven加盟商的诉讼,命令各方达成联合协议

2018-04-11 15:17 来源:海招网    


 代表超过7000家加盟商的全国7-Eleven连锁加盟协会(NCASEF)在去年10月提出集体诉讼拟对母公司7-Eleven,Inc.对其独立门店所有者施加过度控制后,加州联邦法院“以偏见为理由”驳回诉讼,命令双方就所有索赔达成共同协议。

“特此命令......判决书是以7-Eleven为由,并针对原告的第一次修改后的投诉进行的,原告不得以其第一次修改后的投诉为由拒绝,而这一行为被偏见驳回。”

诉讼的核心因素包括指控德克萨斯州欧文市的7-Eleven公司已经削减了加盟商的利润,同时增加了店主的成本,并且对应该是独立的操作。联盟认为他们的待遇更像雇员,而不是将商店所有者视为独立的承包商。声称的投诉由联盟成员Serge Haitayan,Jaspreet Dhillon,Robert Elkins和Maninder“Paul”Lobana代表其他7-Eleven加盟商提起。

法院的最终判决指出,原告的第一次修改后的投诉被驳回,7-Eleven的第三方投诉“寻求原告的裁定性救济被视为雇员,被驳回为无保留”。


最终裁决于2018年3月20日发布,随后是加利福尼亚州美国地区法官约翰·F·沃尔特的约3月8日的21页长期订单,并制定了严格的规则。他断言:仔细阅读此订单。它控制着这种情况,并根据当地规则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他命令加盟商联盟原告向被告7-Eleven,Inc.提出所要求的投诉,并警告说如果不这样做将导致案件被驳回。法官解释说,为了“确保每一项行动的公正,迅速和廉价的决定”,所有的律师都被要求熟悉法院的联邦法规。Walter法官指出,只有一名当事人的律师可以被指定为首席审判律师。他还下令将所有文件以电子方式提交。

一家便利店在线新闻杂志CSP Daily News称,7-Eleven加盟商提出的所有索赔都是基于他们被误称为独立承包商而不是雇员的指控,随后,7-Eleven要求作出简要判断,理由是7 -Eleven不是原告的雇主。3月13日提交的一份法庭文件称:“单独存在特许经营协议并不构成代理或雇佣关系。”

法官还警告说,如果律师在编写所要求的联合细则第26条报告时未能合作,“未提交此类报告或未能出席会议,而且这种失败未得到令人满意的解释如果原告未能提起诉讼,则该原因应被驳回。“ 如果被告的部分发生失败,或者法院可以采取其认为适当的措施,则应进入违约判决。

达拉斯新闻报道,在今年7月11日大会之前,7-Eleven首席执行官Joe DePinto在接受“达拉斯晨报”采访时对特许经营商诉讼中的主张提出了异议。DePinto表示,2017年,加盟商“在一年内共同获得了有史以来最多的收入”。他表示,去年上半年的销售增长放缓,但7-Eleven花费3.6亿美元来实现IT系统的现代化。

新闻报道还指出,大量加盟商正在开始合同谈判,并补充说:“从2019年到2024年,现有的10年和15年特许经营协议中的80%将到期。”  

7-Eleven加盟商全国联合会成立于1973年,现在位于德克萨斯州Irving,是全国7-Eleven加盟商的独立贸易协会。它由44个特许经营商协会(FOA)组成,分布在30个州。每个区域FOA代表15到400个付费会员。

7-Eleven宣称它是便利零售行业的首要名称和最大的连锁店。它的运营,特许经营和/或执照在18个国家拥有超过65,000家商店,其中北美有11600家。

在正在进行的诉讼中,NCASEF由德克萨斯州达拉斯的Cooper和Scully以及加州Chino Hills的Mandeep S. Rupal代理。德克萨斯州公司7-Eleven,Inc.由休斯顿的Hogan Lovells和洛杉矶的Arnold和Porter Kaye Scholer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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